郗鉴年届五旬,又不是专门的武将,与壮小伙子从邹山一路强行军赶来,顶着炎炎烈日督战,体力精力的消耗早已到了极限,全靠斩杀杨彦的意志支撑,这时见着骑兵突袭自己,军队溃散开,顿时眼前一黑,大骂一声:“苍天啊,竟使竖子得逞!”随即摔倒马下,昏死过去。
“郗公,郗公,快扶上郗公!”
左右诸将一看,吓的魂都飞了,连忙扶起郗鉴,探了探鼻息,还好,气若游丝,只是气急攻心,并未死亡。
要知道,虽然诸将有了异心,但在没有更好的去处之前,郗鉴还是一面招牌,郗鉴一死,邹山必乱,必然会被附近的势力并吞,两害相权取其轻,郗鉴自身没有实力,没法强力约束手下,跟着郗鉴,自由度较大。
“快,快,速回,速回!”
“那这里怎办?”
“都败了,留下来等死啊,切不可让郗公落到杨彦之手上,速回邹山!”
众将七手八脚把郗鉴扶上马,与溃军一起,向远处奔逃。
东海军骑兵也不理会,在乱军中始终保持着锋矢箭头,两翼锋矢外围手持狼牙棒,挡者无不血肉模糊,内侧则向四面八方无差别射箭,一枚枚箭矢落入人群中,射倒了一片又一片,整支骑队,就如一支巨大的战争堡垒。
其实以骑兵冲阵步卒是很冒险的,只要步卒不怕死,不心慌,哪怕没有车阵守护,结成紧密队形也足以阻挡骑兵的冲击,但郗鉴军的本质是散沙游勇,从来没有经过系统性的训练,也没有严格的军纪,骑兵冲来的本能反应就是跑,由点到面,你跑我也跑,结果全军溃散。
郗鉴这里一跑,相邻的苏峻第一个受波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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