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他妈,早知道我就呆在旅店了,我脑子有病我出去做什么啊?
想死的人没死成,不想死的快死了。
哈哈,太讽刺了,我也回不了大都会了,他说的没错,哥谭最容易死的地方就是他家,我呆呆的站着流不出一滴泪,我的心刚刚是戳爆的气球,瞬间不管是什么都流干了。
血液的气味,他失血过多,我从没献过血,但我现在撩起了袖子,伸出手臂,我无比希望他能活下来,哪怕抽干我,我对护士示意。
为什么?
我只想回家,我现在呆在这还有办法接下来继续死吗?我跟着医务人员上了救护车,我借用了他的女儿的身份拥有了看护资格,签下了一堆单子。
他躺在抢救室里的时候,我拿塞维雅的银行卡替他交了费,他叫杰克·内皮尔,但系统显示已经提交过,好吧,我知道是谁交了。
这个多管闲事的罗宾鸟。
收回卡之后,我靠在墙上慢慢的滑坐在地上,我知道很脏,但我现在毫不在乎。
因为我妈职业的原因,医院似乎就是我的另一个家,本是我熟悉的医院,现在却有一个好心的陌生人倒在里面。
上帝啊,我知道dc是有上帝的,能否交换我和杰克的命运,让我躺在里面等待死亡或是新生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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